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話說今天下午的時候,石頭老師突然在MSN上留了一段四言絕句給某魚的生日賀禮。
但....當時忙於工作的魚,一時腦殘不察,居然很阿莎力的反問了一句:老師,你今天忘記吃藥嗎?
很不解風情對吧?我知道....
所以放學回到家之後,呆魚就把這件事告訴娘親...
小阡娘一聽完,當場笑出來,而且!她居然直接用腳踹我的屁股!(看清楚喔,是用踹的,還不是用手打的!)
理由是:老師這麼用心良苦,妳這個混蛋女兒居然沒感謝也就算了,還問老師是不是忘記吃藥。真是個不知死活的笨女兒....
(我已經知道我錯了嘛,幹嘛還踹我....>"<)
後來娘親說最近缺錢用,想要拿我之前給她的錢去用,呆魚從頭到尾都是講說:去拿啊,我又沒叫妳不要拿去用。給妳就是妳的了~~~
結果小阡娘說:妳這顆搖錢樹,搖夠我花嗎?
呆魚一聽,立刻很搞笑的邊扭屁股邊回說:妳沒發現我一直很努力在搖嗎?
下一瞬間,小阡娘又往呆魚的屁股踹下去了....
喂~~~~~~~~~~~~這符合家暴法的標準了吧?連踹兩次耶!
都已經快要變彩衣娛親了還被扁,這還有天理啊?上班念書累個半死,娛樂一下還被扁,真是衰爆了~~~
我要聲請保護令啦~~~~
我不是我娘親生的,嗚~~~莫名奇妙被踹屁股,嗚~~~~我招誰惹誰啦~~~~
P.S:話說當呆魚開始含淚泣訴要聲請保護令的時候,小阡娘居然還涼涼的回說:『快去快去....』(開始懷疑我真的是我媽親生的嗎?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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